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报道 两律师会见在押嫌犯,广州海关缉私局警员在场,提出限时20分钟并制止谈案情,会见不到5分钟即因产生争执而终止。对此,两律师在向广州海关申请公开所谓的“内部规定”信息未果后,以广州海关缉私局行政不作为诉至法院。

  会见限时不得谈案情

  据当事律师何伟民、胡文峰诉称,因某报关公司卷入一宗走私案,公司负责人及出纳容某(女)遭刑拘lv蜜語包包,今年5月,两律师受家眷委托lv皮夾,担负容某的代办律师。

  接案后,两人办理了支配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手续。2011年6月10日上午,两律师到广州市第一看管所会见容某。谈话尚未开端,广州海关缉私局派出的在场警员即提出,会见时光限度为20分钟lv名牌包包特價館光臨。其后,容某应律师要求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说,立即被在场警员禁止,称不准说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事件。

  告海关缉私局不作为

  6月13日,何伟民、胡文峰向广州市司法局、广州市律协呈递了《情况反应》,当面向广州海关缉私局递交了《投诉函》及《信息公开申请书》。

  两律师向广州海关缉私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,请求公然“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被贵局职员强行终止会见的法律根据,及贵局依据‘中国国情、特点’制订的,律师会见犯法嫌疑人必需遵照的所谓‘内部划定’的信息”。

  随后,两律师将广州海关缉私局告上法庭,称未在法按期限内收到回复,要求法院断定广州海关缉私局存在行政不作为,并判令缉私局作出回答。

  广州海关:存诱导式问话

  昨日,记者就此致电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。据其先容,经向当时警员懂得lv官網,与两律师对事件的描写有所出入。其称,在会见前警员曾称会见限时20分钟,两律师并未反对lv旗艦店。其后,因律师存在引诱式问话,有串供的嫌疑,故警员当场提出忠告,但随后律师问话仍存在同样情况,双方随后起争执,会见在约5分钟内即停止。

  6月13日,两律师就此向广州海关缉私局投诉,后海关方面自动约见两律师,说明了相干情形,并就工作中的不完美表现歉意。当时两律师均表示满意,其后又部署了两次会面嫌疑人,两律师均表示满足。该负责人以为,两律师起诉念头有待商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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